本报讯在山东省沂水县,所有村会计都在公开考试的基础上,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或者由乡镇政府统一委派,异村交流。这项新的农村会计选拔制度已经在沂水县全面推开。
沂水县一度存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。1998年,县里在对农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时发现,农村会计素质偏低,年龄偏大,人员变动频繁,亲情、乡情对村级财务干扰较多。县委、县政府为此决定,因地制宜推行村级会计选举和委派制,从规范村会计入手规范村级财务。
选举村会计,就是在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、面试的基础上,每村选出1到3个候选人,然后召开村民大会,民主选举村会计。委派村会计就是在乡镇范围内,通过公开考试和面试,择优录取,然后由乡镇政府统一派到各村任职。在选拔村会计时,沂水县严把报名、考试、面试、资格审查、选举“五关”,做到公开报名、公开工作程序、公开选用结果“三公开”,接受群众监督。县里制定了《农村会计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村会计的权利、义务、考核等作了详细规定。凡是选举或委派的村会计,都要经过县农业局审查、批准、培训,统一颁发《农村会计资格证书》,持证上岗。
沂水县农村会计交流委派制的推行,使一批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群众信得过的人才充实到村会计队伍中来,在当地产生了积极作用。1999年以来,全县新选举、委派1218名村会计,平均年龄36岁,较前任村会计的平均年龄降低了6岁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4%,其中大中专学历的占13%,实现了村会计队伍的年轻化、知识化。同时,由于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不能对村会计随意免职,村会计可以认真履行职责,充分行使对村干部的监督职能。